运城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呈请审批风陵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请示》(运政请字[2003]59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风陵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二、风陵渡经济开发区(以下简称开发区)是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经济协作区重要的产业创新基地,是山西省对外开放的南部窗口,是以新技术产业、商贸旅游业为主的省级经济开发区。开发区规划范围为风陵渡镇行政辖区范围,面积188.5平方公里。开发区的规模近期(2005年)人口4.5万人,建设用地7.06平方公里;远期(2020年)人口12万人,建设用地17.2平方公里。
三、开发区的发展,要立足于区域,树立整体观念,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和发展产业。要遵循环境生态优化原则,注重环境建设,实施可持续发展。要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指标依据《规划》紧凑有序发展,并与风陵渡镇的建设相结合,避免重复建设,更不得随意占土地扩大规模。要合理选择入区项目,严格限制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进入开发区。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,为开发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。要高度重视开发区防灾设施建设,建立包括防洪、消防、抗震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综合防灾体系。
四、运城市人民政府要依法对《规划》的实施进行监督,维护《规划》的法律严肃性。变更《规划》用地范围和用地布局等《规划》强制性内容,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。要依据《规划》尽快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。开发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《规划》,并严格执行“一书两证”制度。
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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